未注册能生小孩吗

我们不想注册能生小孩吗?
母婴用户620875565    2008-04-0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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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管,就是上户口存在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而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灿糟印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趋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而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抽则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是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的。

薄慕雁_0rsr   2008-04-1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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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好,以后孩子学习工作都不方便.而且还罚钱.你想想啊,罚给他们多冤枉(给孩子买奶粉,玩具多好).

欧若翠_7aG3    2008-04-12 18:01

能生,但是上户口有点问题,不过也没关系,我老婆就是黑户!!!

匿名用户    2008-04-10 20:55

您是说您与您妻子间的关系的注册(即结婚登记)还是说您二位生子的注册呢? (1)如果二位是已婚关系,那么关于生子的注册,就是办一个相关手续,开一份相关证明而已,并不需要太多的钱.而且如果已经结婚,那么您的妻子就已经与您共同分享您的债务了. (2)如果二位是未婚关系,那么未婚生子是不被允许的,此乃法律常...识.这么做会给您今后的生活带来层出不穷的不必要的麻烦. 考虑您的经济现状和社会背景,建议您不要铤而走险. (3)现今社会有很多人"挺着大肚子穿婚纱"(尽管不太好)但倘若实在没有办法,如果二位差不多在孩子出生之前能够登记,那么还是可以考虑的. 二位如此漂泊不定终不是办法,还是好好考虑考虑解决一下稳定下来吧,望三思而后行(做女人不容易,好好待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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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04-10 20:21

不合规定!!

匿名用户    2008-04-10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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