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哺乳期,男方想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离婚分居是起诉立案之后开始算,还是自然分居两年都算?

男方又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抚养,而且女方一家人都天天沉溺于迷信宗教的祈祷和膜拜当中,愚昧至极。男方家境比较好,请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尽快离婚,然后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孩子2012年1月26出生的。
    2015-01-23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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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分居的时间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生活时开始。 应当注意的是, 1、分居的前提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因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两地分居的不在此例; 2、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一定要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才准予离婚。 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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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偲偲_kxVa    2015-01-23 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