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分居三年,我要离婚,他不离,然后我和别人有了小孩,请问我可以回去起诉离婚吗?

匿名用户    2015-06-02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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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套法行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常减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降菠准予当事人离婚。

匿名用户   2015-06-02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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