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先生小孩的问题

我还在读书的时候和我女朋友(不是我们大学的)同居了,然后她怀孕了,我们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但是没有想办结婚证,于是我们跑到外地顺利地生下了小孩,并且在那个医院办理了出生证明,当时我们办理出生证,在办理的时候我们都出具了各自的身份证,并且盖了手印,小孩的出生证明里面有一栏要填地址,就填了我女友户口地址。后来,她那边搞计划生育的同志听说我女友未婚先生育了,于是去她家闹,要她爸爸罚钱,要28000块,不然的话就要被抓起来关牢房,那些同志也没见到我女友和小孩,就这样说要罚钱坐牢的,能行吗??我不是不认罚,关键是现在还没钱啊我。这种事情不知道可不可以拖啊。错是我的错,可是应该不关她爸的事啊。我们年纪都到了可以结婚的。因为我刚毕业,找到了工作,户口在迁移中吧,所以也不知道要怎么打结婚证,80年代的人犯了错,希望有经验没经验的前辈们想想办法
匿名用户    2007-08-0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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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俩还是先把结婚证办了吧,孩子的事等你们的工作都稳定了再坐打算吧!

匿名用户    2007-08-16 11:47

找法律顾问咨询 个人觉得没这么严重 祝福你们一家

匿名用户    2007-08-06 16:21

无奈 你捱着吧

匿名用户    2007-08-06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