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他离婚后又在一起9年我们买了房子,可是因为我两年前代小孩回娘家读书,他又在外面又找了一个我
匿名用户 2011-08-2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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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离婚后婚姻关系就已经结束趋筝了。没有复婚。在一起也仅仅只是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如果说买房子的时候你有出资,在有证据的情况下,那么你可以主张返还一部分悼院的房款,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铜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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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谁的名字房产就是谁的,如果是他的他的确可以不给,不但房产别的也可以什么都不给。 孩子如果由你来抚养,在年满18周岁前,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应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至30%,多名子女的不能超过50% 本人意见,仅供参考。
道德上是要给的,但是法律上没有这条!
真的,你是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