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两年,但前夫从没支付抚养费,我作为妈妈可不可代以小孩请问如何向对方索要?

我们离婚二年,未签字时一再要求支付抚养费,但对方一直未有支付,也苦于不想与对方斗緾,所以,写协议书时写了,对方不愿支付抚养费,但也因为粗心将“愿”字,写错了“用”了,现因为我们母子生活也到困难时期,所以请问我是否有机会代小孩对前夫索要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14-03-0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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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时该法第三十七条也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据此,你可以作为小孩的法定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小孩仍为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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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夏瑶_oIPh    2014-03-05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