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三十五岁与丧偶女方结婚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好离婚,法院判小孩归男方,女方结婚前有二个小孩,现

男方在三十五岁与丧偶女方结婚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好离婚,法院判小孩归男方,女方结婚前有二个小孩,现小孩有7岁未能办理户口,因计生委要罚款二万元,计生委合法吗?男方现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吗?
匿名用户    2014-12-09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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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有,因为人在户口上,实录搁称际上没有,生育条例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逼丛以去投勒崭诉,重新处理,要不然你收养十个小孩,法院还不把你罚破产了去

匿名用户   2014-12-1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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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女方之前的两个孩子和你俩有什么关系?

匿名用户    2014-12-10 13:20

不合法

匿名用户    2014-12-10 09:35

合法不违反

匿名用户    2014-12-09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