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和他离婚,现在孩子28个月,宝宝我和我父母带大的 协议上是一个星期看一次,但男方不让看
匿名用户 2014-12-19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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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协议不成,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应另行起诉。但要有具有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告报查的。 现在的情况,你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男方因因抚养不力或沃掏‍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而导致宝宝长期生病(证据:证人、处方等),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菠菜抚养权,相信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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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不经法律是不可剥夺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从你的叙述看,你起诉要回抚养权的胜算不大,因为不符合变更条件。由你带到孩子一年级,那要你们协商同意才行;你想随时探望孩子,也要你们协商同意才行。以上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但他不同意,胜算不大。 但你们协议好的一个星期探望一次孩子应该遵守,不遵守可以起诉...
严格按照判决执行,一周探望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