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离婚小孩的生活费问题!慎重有经验进!

我今年二十岁,在上大学,我父母在我十四岁的时候离婚了,我判给我父亲,但是后来因为他对我不好等等原因我和我妈住,他负担的生活费等各种费用不到一半这么多年,每次都是拖欠不给,用尽各种办法都没用,期间他并和我妈婚姻期间的外遇对象结婚,无生子,我十八岁后他就拒付任何费用,并以十八岁成人为由,有独立生活能力。因为他不付费用我曾回过家住(在几年间已回家住过多次,每次都是拖欠生活费,我一回家住他就急了就付了),但是被他赶了出来,而且还换了家门钥匙,我在大门口待了两天一夜,这事周围的邻居都知道。后来我没回过家,我父亲到现在为止没寄过一分钱给我,大学期间所有费用都是我妈家一力承担,我曾经咨询过妇联,但他们表示无能为力。本想咨询律师,可是咨询费以及之后有一堆费用。请问有没人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现在这种状况还能不能起诉他让他付我生活费及学费?哪怕只是一部分也好。我妈妈这供的很吃力。另:我是福州的。我妈一个月工资两千左右,我爸爸在厦门工作做电脑生意,工资数目我不确定,但是起码有五千以上。
匿名用户    2010-12-0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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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上有好事是没有答用厘截案的,你说不知到你怨兔父亲工资多少,又说其吗五千哑过多!父亲不可能有钱不给亲儿子花!要学会自食其力,都难!

匿名用户   2010-12-02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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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为什么条件好了,离婚的越来越多的呢,真是想不通。

匿名用户    2010-12-02 22:15

不太清楚

匿名用户    2010-12-02 21:51

题目错喇叭!!!!!!!

匿名用户    2010-12-02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