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合法吗?

我在2008年进的单位,2012年6月生了孩子,但是单位没有为我缴纳生育保险金,目前仅在我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但不承担其他费用。请问这样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2-08-07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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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沙抓做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残患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用脚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紫奥雅_xrfK   2012-08-08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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