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十年,有个7岁的孩子 老公借银行贷款,高利!所以离婚了!现在银行起诉!和我有关系吗?
匿名用户 2015-12-27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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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离婚之前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属于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剑某朗》第四十糕急一条的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贵搂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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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说吧,如果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你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即使你主张这些钱你都没用过不知情,也只能偿还后向你前老公追偿。
没有关系,银行怎么会高利贷呢?贷多少,利息多少?
按照新婚姻法不用
法律上来说,是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