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1日两伙持械聚众斗欧,一伙一名成员被别的孩子用刀砍伤鉴定轻伤,我家孩子参与了,向争性踢

一脚,轻伤不是他造成的,今年3月2日被抓。我家孩子现在不满18周岁,高中学生,初犯检查院会怎么订罪?谢谢您解答。
匿名用户    2015-03-11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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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双方结伙斗殴,并造成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92条之规垃蔑定,涉嫌聚众斗殴罪,依电裕法应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追究刑事责任。 你家孩子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吴呈暖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韶妙晴   2015-03-11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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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教育…最多交一点钱…没事的

匿名用户    2015-03-11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