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手抱婴儿的女乘客因为急着下车将身旁的一位老婆婆的手造成受伤,公交车司机是不是负全部责任

一天早上的10点多钟,一辆公交车在行驶途中,一位手抱婴儿的女性乘客因为急着下车在车没停稳的情况下,因站立不稳,将身旁的一位年约70岁的婆婆的手造成受伤,然后婆婆的家属要求那名女乘客和婆婆去医院,随后一起下车走了。下午4点多婆婆家属才报警,派出所判定公交车负全部责任,而公交单位也认定公交车司机负全部责任,赔偿医疗费。请问公交车司机是不是负全部责任
匿名用户    2011-05-13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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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乘客上车后司机和乘务员对车里乘客的安全有监护责任,在车未停稳的情况下乘客就下车,而且还造成乘客受伤,司机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匿名用户    2011-05-17 23:13

这就得看,女乘客下车时的情况了。是车没停稳司机就开车门的话,那司机就是全部责任。。但如果是车没停稳,车门没开。但女乘客就往外挤而给婆婆造成受伤,那女乘客是主要责任,司机是连带责任。。

匿名用户    2011-05-16 16:46

有责任但是不是全责在车没站稳的情况下不许下车

匿名用户    2011-05-14 20:35

这个情况公交司机是占主要责任的。 另外女性乘客也要有一部分责任的,毕竟他也是成年人,知道车子没停稳的情况下移动会有的后果。 具体怎么划分就要看法院了

禾永嘉_6OUO    2011-05-13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