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戚的小孩 是未成人(15岁)在校生,因四次伙同同班同学抢劫其他未成人和学生的手机价值达4000多元

我有一个亲戚的小孩.是未成人(15岁)在校生,因四次伙同同班同学抢劫其他未成人和学生的手机价值达4000多元.因公安局核过价.自己主动自首还交待了其他未被公安掌握的犯罪行为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却因其他案件也涉及到他(是一年前的寻衅滋事)又被另外的公安局拘留了,结果寻衅滋事不成立反而被法院以抢劫手机罪判刑两年,请问这是否属于重复处理呢?他还把手机钱全部赔偿给了所有的受害人并得到了受害人及家属的谅解书.
匿名用户    2010-09-1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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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判决就有点冤了

匿名用户   2010-09-1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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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取保候审不代表免于予以刑事处罚,只是检察院审查、法院判决前的一个阶段所采取的强制措施,与法院是否判刑无关。小孩好好接受改造吧!

匿名用户    2010-09-17 16:23

那要上诉啊! 不要等了,请一个可靠的律师吧,孩子好小,才15岁,这样会毁了他的前程!

匿名用户    2010-09-17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