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一起4年了,我们是非法生子的,现在他提出离婚,但我看小孩可怜,我不是很愿意,我该怎么办

我们是今年登记结婚的,如果真的离婚,我想要回小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要求他赔偿我的青春费,请问法律会怎么判。
匿名用户    2011-09-22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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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不是 青春费?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减沙葛必须符合法律明文规定(如重婚) 即使通奸也不能成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只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多分,而精神损害赔偿和分割共同财产多分是不泳残同性质对无过错方的弥补,你没工作先别离,找工作垃贸

匿名用户   2011-09-22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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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属于事实婚姻的关系了。如果真的离婚,你可以要求他给小孩抚养费用。至于抚养权的问题,要看双方对小孩抚养的能力说了。不过这种事法院首先会考虑到女方。至于你说的青春费不存在的。你们当时都是属于自愿的。

匿名用户    2011-09-22 03:20

如果真离婚,法律会给你一个公正的裁判

匿名用户    2011-09-22 01:25

赔偿青春费在婚姻法中仅限于重婚罪才有这种案例的出现。 目前你没必要去考虑非法生子的问题,因为在法律上你们结婚的时候宝宝已经存在,也就是说这个宝宝已经是你们的合法继承人。所以你们都要履行抚养的责任。 而你所说的单独抚养权,法官会依据,男女双发的文化程度,经济条件,再婚可能性,以及男女双方身体与精神状况...等条件经行判决。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取赡养费。 我不知道你们结婚的时候有没有做过个人财产公证,如果没有的话,你们又是双方和平协议离婚的话,一般来说事将两人的共同以及私有财产进行4.6比例分配,女方会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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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9-22 01:08

你们是事实婚姻 百度一下 就知道了

匿名用户    2011-09-22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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