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和姐姐两人在5.4号在法院调解下同意离婚,协议中小孩归姐夫所有,但是事后孩子尚在哺乳期

孩子在哺乳期,我姐姐发现小孩没有办法离开自己,后来又舍不得,马上找姐夫交谈,两人同意更改抚养权,请问第二天去取判决书的话,还能不能更改协议?
匿名用户    2011-05-05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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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双方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崭险生识,抚养权可以院则再立协议。急抹

税鸿朗_xQoh   2011-05-05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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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可以。

徐芳春_1OKe    2011-05-07 10:56

应当是调解书。没有签收前可以反悔,双方可以达成新的协议。 纵横法律网 宋晔明律师

匿名用户    2011-05-05 21:02

这法院是糊涂。 按婚姻法现行司法解释,哺乳期的孩子归女方。 男方应支付抚养费。 这个协议是生效协议了。 可以先把孩子放在姐姐处抚养,等一段时间以后,以孩子代理人名义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匿名用户    2011-05-05 09:54

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再上诉,应该可以。

匿名用户    2011-05-05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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