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婚姻方面的律师赐教:结婚二十年,二个小孩 一直没领结婚证,现在怎么才能办理?谢谢!!
匿名用户 2013-08-0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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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崭截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乡孟沃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引用这条司法解释的规定,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离婚,一是想告诉您,事实婚姻的确定以1994年2月日为界,之前的可以作为事实婚姻,之后就不再作为事实婚姻处理了;二是今阶建议您抓紧办理结婚手续,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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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结婚证,也可以认定你们存在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去民政局登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