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期间不来上班也不请假,公司能按照员工手册规定以旷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补偿金吗?

2012年7月公司欲与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但是通知该员工后对方表示已经怀孕。那么公司就取消了解除合同的通知,随后该员工一直陆陆续续请病假直到休产假。产假过后该员工以身体不适为由不来上班,公司多次打电话写邮件告知如果身体不适请提供病假单,或者你有困难有其他原因确实无法来上班的请提供事假请假单,但我们一直未收到其请假申请。之后又一次电话联系要求其提供请假单据,该员工表示愿意来上班,于是我们安排了工作给她并约定了上班日期,但她却未按时上班也没有任何理由或通知直到现在。2014年3月22日哺乳期即将结束,公司是否可以按旷工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补偿金(员工手册里有规定,旷工年累计12天的开除,并不支付补偿金)? 证据补充:往来邮件多次催促提交请假单
匿名用户    2014-03-1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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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该三期女职工严重违纪,你们早该在产假结束后,其不提供请假单也不到岗,就可以依据员工手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磨承载_l279    2014-03-17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