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在小区中倒车,不慎将一名2岁小孩轧死 请问属于交通肇事罪吗?小孩的妈妈当时在车的前面与人

匿名用户    2010-09-05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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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界定的“公路”。 楼主所说的事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串队,卫铜锈不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就不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 但可被判处“过失杀人罪”。 若有人向交管部门报警,则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就要看事故过错的大小了,也就是事故责任大小。 从楼主所说情形看,楼主朋友至少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那样一来,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 依据相关法律,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最轻情节是:在道路事故中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或以上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说一句: 楼上“wanghe826”先生说:就看肇事者是否能够非常好地与当事人的监护人协商。 这一说法值得商榷。 “协商”仅仅是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的,至于违法责任,是不能“协商”。 所有涉及《刑法》的案件,均属于公诉案件,起诉人是当地检察院,不管协商结果如何,都不可能改变“公诉”这一基本前提,也不可能改变“犯罪”这一基本事实。 当然,如果“协商”的好,得到了受害方的谅解,法洞蒸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但不可能因此而被判无罪。

丑丹红_lskb   2010-09-05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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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啊 正常赔偿就是了

匿名用户    2010-09-05 19:29

我觉得这就看肇事者是否能够非常好地与当事人的监护人协商,一般来说是很困难的, 应该不算是吧,不过事件挺严重的,怎么判还真不好说

匿名用户    2010-09-05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