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再婚,有个女孩,再婚时女孩未满18岁,现在女孩早已过了18岁,又想迁户口到男方户籍地,可以迁吗

匿名用户    2016-07-04 18:38    

推荐回答

只要对方所在区域源征的(村)或者是居委会同崭富意接收,你就可以按照相关手续急碗究到所在区域派出所落户

匿名用户   2016-07-04 18:45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符合户口迁入地的户籍准入政策,而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子女的户口可以投靠母亲迁入男方,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迁移户口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子女投靠父母(提供单身证明、未就业证明、劳动合同解除书、失业证明)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全部展开 收起
雍芸芸    2016-07-06 10:27

完全可以,没问题

139*****526_7dJP    2016-07-04 21:34

可以,小孩投靠父母,但有一条;离婚时女孩跟谁很重要

匿名用户    2016-07-04 18:47

迁户和年龄有关吗?

匿名用户    2016-07-04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