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回答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1、你要提供你小孩是在托儿所受伤的证神告据,可以找两个家长证明。还要提供医疗证明、病历、有关发票。 2、对方可能会强调还在门口,不是在托儿所学习、生活期间内。你要准备好如何辩论。 3、对方可能会提供出他们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有力证据。那么你患潜裁的赔偿请求将得不到支持。 所以,建议你最好先找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态度好,愿意赔偿一部分也就算了。如果其确实存在过错又态度强硬,让你吞抓菠不下这口气,那可以起诉他。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至少负责一点医疗费吧; 毕竟是在她的场合出的事
最好找一下幼儿园领导,看看能否私下处理。
谁开门夹到的啊? 你自己领孩子进门你开门让孩子夹到的,别人就负不到责任。如果是你不在身边的情况下,才能给予对方责任
打官司。拿着相关证据索赔。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