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时候8岁左右和一起玩耍的孩子玩耍,我不小心弄伤了小朋友,没有留下后遗症之类的问题,事情过去
匿名用户 2015-10-20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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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理睬。 按你所述,即使符合身体伤害需要赔偿的,民事时效也只有一年,何况20年。 很简劳劣单,再找你麻烦,索菠脑你可以表示愿意赔钱。但是,前提是其家长指评必须提供20年内此人从未遭受过伤害,从未有过疾病,从未发生过意外等方面的,经过司法公证的证明。否则就以敲诈勒索控告他们。 具体操作,你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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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取了她,要不把自己嫁了
好好聊聊
不应该
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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