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前一段婚姻都有过小孩,小孩都判给了对方,现两人身边没小孩,男方为上海户口,女方为江苏户口

前一段婚姻的小孩都是独生子女,他们还可以再生育吗?
匿名用户    2011-08-20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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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悟概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刺吊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纪欺躬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匿名用户   2011-08-2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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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可以 祝福!

悟锦诗_tOGC    2011-09-03 17:45

去居委会问问呗!

匿名用户    2011-08-20 18:04

是啊,可以的

匿名用户    2011-08-20 08:23

应该可以的

匿名用户    2011-08-20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