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问题,结婚时女方小孩已经年满十八就不享受继承权了吗?望在线律师帮忙解答

男方与女方在2003年结婚,女方当时已有一小孩,非男方小孩,是女方的小孩,已经十九岁,2011年男方过世,在遗产纠纷问题解决时,对方律师说小孩没有继承权,因为小孩当时已经年满十八岁,没有抚养关系,我翻阅了书籍,并没有什么年龄上面的要求啊,当时小孩还在上高中,并且与之生活在一起,夫妻俩共同抚养小孩到大学毕业,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我想请问下比较懂一点的律师,是不是年满十八岁就没有继承权,还是那个律师不是很懂,或者是故意吓唬我们的。
匿名用户    2015-01-0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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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晕, 首先 1,分配遗产要按照顺序继承,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的不继承。没有第一或者第一放弃继承由第二继承。 2,因为男方去世,所以由女方继承,由女方小孩继承. 3,关于抚养等,如果有结婚正的话,那就应该能继...承 4,《继承法》第10条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自然人可以基于以下三种原因而取得继承权:因婚姻关系而取得;因血缘关系而取得;因抚养、赡养关系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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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寻菡_qdnH    2015-01-02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