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案例,张大爷有两个个儿子,大儿子(张昭)娶了一个有小孩儿的女人,并且在婚后由张大爷独立生活

儿子和其妻子(貂蝉)和其继子(张辽)共同生活,小儿子(张无良)则常年在国外独立生活,张大爷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孤苦无依,希望两个儿子尽赡养义务(赡养费),可张无良以不在国内理由拒绝支付任何赡养费,此时张昭又因车祸死亡,而貂蝉也以婚姻终止为由拒绝赡养张大爷,此时张辽已长大成人事业有成,便担负其赡养张大爷的责任,直至张大爷死亡。张大爷生前家里有一个宋朝古董花瓶,张大爷死亡后,张无良以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要求将古董花瓶归自己所有,而貂蝉则以张昭死亡,其继子张辽应该代位继承为由主张权利。 请问 1,张无良是否构成遗弃罪 2,张无良是否还享有继承权 3,张昭死后,貂蝉是否可以拒绝赡养老人 4,张辽是否能够代位继承。 5,如果这些人都不赡养老人,由第三人或公益机构负责赡养,那么在处理张大爷遗产时,该如何分配。 这个案例是我虚构的,我只是问问。...不必追究名字的来历。
匿名用户    2011-10-1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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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无良不构成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造成严重后果”,即老人因其遗弃行为而流浪挡浅、自杀、重病或死亡的等。但其行为受民事法律的约束。 2.张无良不享有继承权。继承法中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 3.貂蝉可以次认吴拒绝赡养老人。 4.张辽能够代位继承,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相同。 5.如果上述人员都丧失继承权,张大爷的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究局产。第三人或公益机构赡养老人的,处理老人遗产时,应根据赡养情况给予其适当的补偿。其余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匿名用户   2011-10-1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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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无良构成遗弃罪 2、张无良还享有继承权 3、张昭死后,貂蝉不可以拒绝赡养老人 4、张辽是不能够代位继承 5、如果这些人都不赡养老人,由第三人或公益机构负责赡养,那么在处理张大爷遗产时由第三人或公益机构负责

匿名用户    2011-10-11 15:33

张无良构成遗弃罪 张无良还享有继承权 张昭死后,貂蝉不可以拒绝赡养老人 张辽是不能够代位继承 如果这些人都不赡养老人,由第三人或公益机构负责赡养,那么在处理张大爷遗产时由第三人或公益机构负责

匿名用户    2011-10-11 14:45

哦,楼主是学法律的吗

匿名用户    2011-10-11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