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今年4岁,在幼儿园把人弄伤了,现在孩子家长要求赔偿,还要起诉,我问下这赔偿是不是应该由幼儿园赔?
匿名用户 2014-05-3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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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的孩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是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的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其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损害的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