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小孩卖表其监护人是否有权要回来,为什么?
匿名用户 2010-12-2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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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手表的价值是多少,因为十一岁的小孩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患洞急能独立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订立的其他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经过他的法定代理人(本案中小华的法定代理人是他的父母)追认后,铜索合同才能有效。 如果是几元钱或十几元的电子表,理应认定为交易有效,监护人无抓朗权要回来;如果是上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手表,交易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必须经过监护人的追认才有效,否则为无效,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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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11岁孩子有买卖的意识,且知道表的价值,那么监护人无权干涉这样的民事买卖。
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无力抚养或对方生活环境对小孩成长不利,可以到法院起诉,变更监护人,要回子女监护权!
小孩儿的监护人没有追认这个行为,行为无效,可以要回。 但是,如果是对小孩明显受益有利的的行为,东西是小孩的,如接受赠与等,则行为有效,无权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