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在香港出生,现在打算要多一个,就在内地生,算超生吗?会罚款吗?若需要会罚多少?
匿名用户 2012-10-3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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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并没有对于港澳的单列条款,所以第一个子女出生地是在什么地方并没有影响。 而以下几种情况,经过申请是可以生育第二胎的。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根据今年5月公布的《深圳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草案》 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行破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按目前深圳的平均凡蛇愚收入标准可能会面临祸减20万以上的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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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打电话到当地的计生部门咨询一下,毕竟是两种制度嘛!还有,要考虑当地和现有国家计生政策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