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小孩子5岁在学校课间休息时和另一个8岁的小孩在校园里奔跑结果造成对方摔倒在地(土地)造成脑淤血
匿名用户 2011-04-2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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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除恶意所为的前提下,学校应该负主要责任。以我家孩子所在学校为例—— 一、校方提供场地设施时要考虑安全因素。要保证所有孩子、教师、家长的起码的人身安全。 二、校方对孩子进行起码的安全教育。孩子不能进行有安全隐患的活动、一旦梨脚发生危险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校方要教会怎样以及何时拨打110、119、120电话。 在上面事件中:A、学校活动场地不适合剧烈运动,要么提供草地、要么校方应该禁止进行危险活动。B、“我家小孩没事”就没事了?要是两个都受伤、或下次换成你家孩子受伤呢?双方家长应该抓住校方不放。 提醒一下: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注意不要对孩子造成心理负面影响。要教会他们兔抹眠怎样正确面对指竞人、物、事。相信这次经历是个很好的教育体验。 最后祝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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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事两方和校长应该都要负责,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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