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离婚 而女的已经结扎从此不能在生小孩 而那女的本身就有生过一孩子 那请问离婚了那小孩可以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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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的抚养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子女的年龄,子女的意见,父母的收入及生活环境等因素,下面这个规定是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子女抚养的一些参考因素,可以与你说的对照一下,更清楚些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航愚截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挤卫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厘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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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法院首先考虑的是哪一方的经济收入、生活质量及情感因素对子女的抚养和成长有利。如果女方能够提供证明自己能提供比男方更有利的硬件条件当然胜算最大。
具体如何判,还有很多参考的因素,当然这一条也可以向法官提出,还有经济情况,孩子意愿、生活环境等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