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婚后妻子因产后抑郁症出现心理及精神症状后,若丈夫想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起诉离婚,法律会生效

请问如果婚后妻子因产后抑郁症出现心理及精神症状后,若丈夫想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起诉离婚,法律会生效嘛?
匿名用户    2013-10-3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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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您提出因妻子产后抑郁等症状要求离婚,这不属于第三十二条所列离婚庆幸,也很难说明是感情破裂。 另外,本律师还是想善意提醒:作为您的结发之妻,若仅因为妻子产后抑郁而将其抛弃,是不理智且不道德的。况且,产后抑郁也并非不可医治,希望您能冷静下来,更多地为您的后代以及家庭着想,带您的妻子去做心理治疗。最后,祝您家庭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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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又柔_reRz    2013-10-31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