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尔反尔拒生二胎还为此离婚都无所谓,我打算法律允许条件下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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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01-0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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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从法律上,生育权是女性享有的,生与不生是女性的自由。其次婚姻法的角度上考虑,孩子 不满一周岁确实是女方不同意,无法离婚。其次,如果孩子比较小,离婚一般判决给女方。 从法律外的角度看你的问题,给的建议,一你要把心态放平,从你的表述来看,你的内心对你妻子有很电抗多不满的地方,作为夫妻,首先得信任,爱没有付出多少的衡量,多付出也是应该的。二,生二胎的事,可以慢慢来,孩子还小,不一定非得现在就生,慢慢商量,三,没有努力过,先想着离婚是十分危险的,对孩子也不利。劝和不劝离是原则,建议你多做努力,也可以找心理咨询师或婚姻专家之类,你们一起努力。如辉指果你做不到,无法容忍,努力一段,想清府厉录楚了,就不要患得患失了,执行你的决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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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龄还小,可能还比较理想化。。。个人觉得如果一段婚姻需要孩子来维护的话,也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了。。。我爸妈一直为了我,捱到我成年才离的婚,我觉得这样三个人都遭受了很多不必要的委屈。像您这样的情况,就算生了第二个宝宝,以后夫妻不和,吵个架什么的,对孩子伤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