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把农村房子赠予了未成年的小孩,现叫他做房子公证,他不肯,我该怎么办?那房子我还有居住权吗?
匿名用户 2014-11-1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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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民对自己的财产享有使用和处乡崇吊分权,而对于离婚后的你是无权居住他的住房的;其次,他将房产赠与凡套给了小孩,但如果没有实际交付赠与物的,即使进行了公证,赠与人也可以反悔。《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今躬。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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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有文件吗?拿当年的文件去做公证是一样的。 离婚时已经处理了房产的你是无权居住的对方的房子,但是如果这是你小孩的房子你需要得到孩子的同意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