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前离婚,离婚后不久,前妻说有了我们的孩子(女儿)因在外打工

十八年前离婚,离婚后不久,前妻说有了我们的孩子(女儿)因在外打工,又无经济能力,我在广东,她在云南,又无交往,现在孩子实然联系我啦,恨是她权力,但怎解她心结。
匿名用户    2016-05-25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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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负责任的建议,首先前妻既然没能力抚养孩子,那就 做一个变更抚养人的手续,将孩子抚养人变更为父亲,然后按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她没资格提出这样那样的条件,眨峡如果孩子归你们件毯抚养,你们有权根据家里的经济条件,选择是上全托学校,还是其他学校,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训命坐就行。

方文林   2016-05-25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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