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做早操时不小心把头磕在操场的石桌上,花了约200元的医药费,到底该有谁负责?

匿名用户    2012-01-0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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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肯定在学校,你孩子虽然没有根据老师指定的路线在跑,但是孩子这么小,老师的职责不仅仅是教育孩子,也包括保护孩子,是他没有保护到位而导致孩子受伤,当然要学校负责。 园方领导的推辞更加说不过去。老师是受聘于学校,学校才是责任人。所以发生事故肯定是找学校。至于具点瓣捆体的责任在老师惠满,那是学校和老师之间的问题,学校可以罚款等处理方式。 不过说句不好听的话,孩子在学校学习,没必要和老师学校把关系搞差。就200元而已,为了孩子,能忍就忍吧。 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孟唉头。

郭德昌_U72V   2012-01-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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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幼儿在幼儿园时,直接监护人为园方。 当班教师看护不当失职,园方承担园所安全管理与保育管理失职责任。与家长无关。

祭玉珂_ddBO    2012-01-09 15:33

直接找园方交涉

南门访曼_2ugl    2012-01-09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