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工厂会不会放产假?

匿名用户    2014-01-1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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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贵州6月9日消息 日前,读者王女士致电贵州都市报,称她与丈夫均为独生子女,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二胎生育条件并即将待产。王女士想咨询对于二胎生育的产假是否有新规定。此外,产假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记者昨日就此采访省人口计生委法规处,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产假又称“生育假”或“育婴假”,是指...女职工在生育子女期间享受的休假,为的是帮助女职工恢复身体健康。王女士合法生育二胎的产假仍然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第9号令)第八条之规定计算,即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如果是属于难产的,再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此外还规定,产假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个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以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以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还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外,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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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1-13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