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托管期间在校摔伤,并留下伤疤,但已经有3年,现在能否要求赔偿

在2006年期间,我小孩在一全托幼儿园托管,在一晚7、8点钟左右时间,上厕所时在卫生间头部脑门摔伤,并缝了3针。现留下一个疤痕。 小孩当时只有3岁。当时并与校方签订一份协议,当留下伤疤需去除伤疤费用由校方负担。 请问我想要求校方赔偿,应怎样办理或走相关法律程序。谢谢! 请懂法律人士给我指点。谢谢!
匿名用户    2008-11-11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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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朗岩航侨脑看你自己怎么看了。你现在如果想要求赔偿的话你先去医院开个证明 看那学校什么态度了 你和他已殊欺经有协议了他应该无理由的赔偿

匿名用户   2008-11-1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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