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是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镇超生二胎现在能上户口吗,罚

您好!请问我是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镇超生二胎现在能上户口吗,罚款多少钱?
匿名用户    2016-08-2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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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上户口,可有孩子父母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给孩子上户口。 不符合国家和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生育子女的,当事人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当事人拒绝缴纳的,做出处罚决定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起诉当事人,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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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ra801sohu    2016-08-23 13:15

现在政策放宽了,罚款就找人。

匿名用户    2016-08-21 12:54

罚款10万

匿名用户    2016-08-21 12:52

觉得我漂亮么;

匿名用户    2016-08-21 10:25

现在上不了,上面是有政策可以上户口,但到下面估计还要半年至一年时间

匿名用户    2016-08-21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