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局办理了采沙证,8月2号到期,但是8月10号在沙滩淹死了一个小孩子,请问责任谁负?

匿名用户    2011-08-1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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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人员、机械已撤走,并且在现场设置了警示标志,同时向水利局移交场昌训地,那责任吴夕由小孩的监护人负,如果你还在电串狗生产,那责任你负。 个人意见,如果你的人员和机械都没撤走,建议你聘请律师,准备打官司吧。

匿名用户   2011-08-1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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