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已有一年零八个月,但公司没故辞退,按劳动法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匿名用户 2011-06-11 20:33
满意回答
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挎立索者支付半个月缠梨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航逼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纵横法律网 穆守义律师
楼上说得对,必须配两个月。
不要和单位办什么离职手职,让单位出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补偿给你二个月工资。如单位不肯,拿着劳动合同去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