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公司从温州搬迁到江苏,她在哺乳期,不想去,公司按法律上应该补偿多少个月工资?

我老婆公司是德国人开的公司,在浙江温州,因公司需要搬迁到江苏那边去,我老婆在哺乳期(小孩是2009年1月13日出生)不想随公司搬迁到外省,(我老婆在公司的入职日期2007.3.24,)公司预计2009.6.5日搬迁,请问法律上规定,对这种情况能补偿几个月工资?急,请高手帮忙?
匿名用户    2009-06-0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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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胡律师锈佳蛋: 你老婆实蒸自卫编己不想过去的话,那最多补从2007.3.24到2009.6.5日折算成2个半月工资的补偿金。

薛梓萱_zmW8   2009-06-0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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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因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 没替员工购买社保之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对应款项

督姝惠_AFFs    2009-06-03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