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四月起诉离婚 判决小孩每月抚养费为500元,我支付了9个月,但这期间我的探视权无法履行

从2013年2月开始,因无法享受探视权,我停止了支付抚养费。十天前,法院打过打电话说此事,我给法院的人态度很明确,抚养费我愿意支付,前提是在有探视权的基础上,然后就再无音讯,昨天法院又打电话让我直接去执行庭,这合理吗?我该如何在争取到探视权的基础上在支付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20-02-02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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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这个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法律上没道理。 1、到法院后你可以跟法官沟通,看能否由法官同对方协调,双方达成一致。 2、如果达不成一致,此前对探试权又未经法院判决明确,建议你另行到法院起诉,要求明确探视的时间方式等。

房颖馨_oEiy    2020-10-06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