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一个女儿,女方提出离婚但是小孩不又给男方怎么办?(女方是三级残疾,双腿不能弯曲,行动不便)

婚后不久女方就怀孕了,夫妻两人性格不合,生活在一起也很少有交流。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女方以夫妻无感情为由,提出离婚并且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小孩带回娘家。女方知道男方的家庭非常想要这个孩子,男方百般讨好劝她复合并去娘家接她回家,她死活都不同意,还偷偷地把小孩带出去生怕男方趁机把小孩抱走。最后在大家的劝说下女方以孩子为筹码要男方补偿金钱。男方认为她是想诧一笔钱,所以当时也没跟她谈下去。现在小孩一岁了,女方一直带在娘家也不打电话谈离婚,现在男方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3-08-22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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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女方身有残疾,而你身体健康,法院判决时会考虑残疾的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而你只要提供给法院你有长期安稳的工作收入,比残疾的女方适合抚养孩子就行了

匿名用户    2013-08-23 18:03

其实你应该跟她离婚,离婚之后,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把小孩要回。因为女方有残疾,法院会考虑到女方的残疾而无法抚养小孩,而你就提供你有抚养小孩的条件和能力。那你就可以把小孩要回了

匿名用户    2013-08-23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