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一个女儿,女方提出离婚但是小孩不又给男方怎么办?(女方是三级残疾,双腿不能弯曲,行动不便)
匿名用户 2013-08-22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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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身有残疾,而你身体健康,法院判决时会考虑残疾的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而你只要提供给法院你有长期安稳的工作收入,比残疾的女方适合抚养孩子就行了
其实你应该跟她离婚,离婚之后,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把小孩要回。因为女方有残疾,法院会考虑到女方的残疾而无法抚养小孩,而你就提供你有抚养小孩的条件和能力。那你就可以把小孩要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