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过什么途径才能令公司补缴七个月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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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典柴(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一、你的仲裁请求(而非诉讼申请)应该是: 1、6个月的双倍工资,即要求单位再支付6个月的工资,而不是7个月,因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给了单位1个月的宽限期。 2、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遮最搂,你随时可以辞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相当于你1个月的平均工资,因为你参加工作7个月,半年以上不足1年,所以经济补偿金是1个月的工资。工资数额以你工资卡上发放的实际数额为计算依据。 3、要求单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因为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单位扣发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另外,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加倍赔偿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保险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给你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补缴社保费。 二、证据方面: 1、考勤书面记录、工作文件等足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没有书面合同由单位举证,单位拿不出来,就赔偿双倍的工资上,至于赔偿多少个月,还得某乐你举证说明你来单位多久了,这一点如果你没有其他书面证据,就只有证人了;你的同事可以出庭作证,证明你是公司员工及参加工作时间,但你的同事首先应证明自己的身份,要有证据证明他也是该公司员工,如工资卡、工作服等都可以。 2、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也是由单位举证的(举证责任倒置); 3、扣下你工资这一点也要由单位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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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私下找公司谈,没效果直接通过法律途径
再到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补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