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婚,有关小孩抚养费的问题?

和妻子闹离婚,关于孩子日后抚养问题,因为2边都要小孩,现在只能法院判,小孩现在不到6个月.我的意思是,在法院上我要求,我要求孩子归我,以后孩子的所有费用都是我的,不要妻子出任何费用,依然承认孩子母亲的生份,有时间孩子也可以到她那去.若是最后把孩子判给孩子的母亲,那孩子日后的费用,我也是不承担的,也依然承认孩子我父亲的生份,这样可以的吗?
匿名用户    2011-07-2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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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法院会判孩子毯高归女方抚养,你说的不可以,你如果想象你说的这样可以签订典岩离婚辨怪栋协议

丁痴海_9Oxf   2011-07-2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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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可以的。法律规定是必须互相承担的。判给你,不放弃他方的费用,是可以的,但反之,若不行。

匿名用户    2011-07-27 11:52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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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清秋_ChtL    2011-07-2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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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7-27 11:45

离婚只取消夫妻关系和身份,不涉及到与孩子的关系,不论判给谁,依然是父子和母子关系。探望权和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你们只能约定探望的日期和费用的数额。好像3岁以下一般判给女方,对孩子成长有利,特殊情况除外

母婴用户593658480    2011-07-27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