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结婚不到两年,没有小孩,因交通事故现在没有生活自主能力没有主动思维,离婚是否有权力向他老婆索

生活费,请求知法者回答
匿名用户    2014-11-20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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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离婚剩梨时可以提出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但是每月要求生活费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离婚后对方也不再有义务对你哥哥承担任何责任! 说句题外话:你哥哥交通事故当年的赔偿款呢?根据你的描述你哥哥应该伤的非常严重,会有一笔不少的赔偿款,电劣这笔赔偿款是属于你哥哥个人所有的,你嫂子没有权肿厉索利参与分配的。

匿名用户   2014-11-2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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