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3年五月开始请的产假,九月底生的小孩,至今还在哺乳期,因为小孩还在吃奶所以没有回原单位上班 今

天单位通知我,以我休假太久为由当我自动离职。并且,公司只承担法定的三个月产假期间的社保,超出的其他几个月要我个人承担全额。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4-03-21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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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

邴瑞锦_hgUF    2014-03-21 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