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正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但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哺乳期已满,是否执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只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如果该妇女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哺乳期但是再有几天婴儿就满一周岁了,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哺乳期已满,是否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匿名用户    2014-01-14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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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一条四项规定的是指:“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不执行行政拘留,这样作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行为人哺乳期已满一年,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就仍需执行。

韶妙晴    2014-01-14 21:50

不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该规定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也就是说只要处于哺乳期就不应执行行政拘留,该情形包括你提到的情形。

庆同光_ITRL    2014-01-14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