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我老婆和我结婚以前和前男友有了一个小孩

我老婆和我结婚以前和前男友有了一个小孩但是在还没生下来就分手了后来她一个人生下了小孩再后来我们结婚了孩子以我们的名誉上的户口现在她前男友想把孩子要回去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他上法院起诉 法院会受理吗
匿名用户    2012-07-3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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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唤朗糟了,对你们有好有坏否训,坏得是可能影响到家庭和睦和孩子的成长,好的是要他出抚养费。起诉会受理,有告一般都有理,但你们的胜率应该是相当大,只要你堡毯的老婆不放弃。另外,你是一个负责人有良心的人! 既然已经把问题揭开了,为什么不要他出抚养费呢,当然要另外提出诉求。有责任心的男人就应该先出抚养费,再谈孩子的直接监护权!

匿名用户   2012-07-31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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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如果起诉,法院会受理,对方起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2、起诉以后,是否会胜诉,就需要对方提供证据来证明了。 3、一般来说,除非对方证明你们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或者虐待孩子,才有可能更改孩子的抚养权的。

amidaya    2012-07-31 18:25

我和前男友分手,理由是他有家有老婆。我们有一个一岁多的孩子,我除了向前男友?敢情你们没结婚吗?都有这么大的孩子了~吃亏的是你啊如果他没跟你

匿名用户    2012-07-31 19:19

他没有胜算,因为他没有尽过抚养子女的义务所以孩子属于你老婆的。

匿名用户    2012-07-31 18:46

受理案件是一定会受理的,具体来说,女方是占很大优势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 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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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7-31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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