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不到交了男朋友跟他结婚生子 打过三次小孩 现在十八不到,如果打官司我能要到赔偿金么
匿名用户 2012-01-2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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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们没哑半串吴府有结婚,不受法律保护。不想一起过就分开,共同财产自己拿自己的,孩子协商解决用吉,协商不成诉讼,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二、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是人身损害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同居不涉及。虽然你觉得吃亏了,但只能说这是你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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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觉得是你吃亏,也是他的错,但你们是自愿在一起的,而且举办了婚礼,虽然由于年龄问题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你们还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所以想要通过诉讼来得到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一般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毕竟你们不是法律上的夫妻。
真难啊,还有这样的男人,我都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