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不到交了男朋友跟他结婚生子 打过三次小孩 现在十八不到,如果打官司我能要到赔偿金么

我们办了婚礼的但是由于年龄不到没有结婚证,现在女儿快两岁了,打过三次胎,他经常酗酒,在外地打工时他都是不上班,都是我养他的,一直都是花我的钱,回家他妈妈也天天骂我,我不想在他家了,我们不是一个省,可是就这样什么都得不到我觉得很不甘,如果打官司我能要到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金之内的吗?有多大可能
匿名用户    2012-01-2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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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们没哑半串吴府有结婚,不受法律保护。不想一起过就分开,共同财产自己拿自己的,孩子协商解决用吉,协商不成诉讼,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二、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是人身损害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同居不涉及。虽然你觉得吃亏了,但只能说这是你自愿的。

匿名用户   2012-01-2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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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虽然觉得是你吃亏,也是他的错,但你们是自愿在一起的,而且举办了婚礼,虽然由于年龄问题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你们还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所以想要通过诉讼来得到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一般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毕竟你们不是法律上的夫妻。

匿名用户    2012-01-20 20:34

真难啊,还有这样的男人,我都丢人

匿名用户    2012-01-20 19:12